关于评选先进女职工的通知
2007-11-10 8:14:08     作者:公司工会 阅读次数:906

(传真电报)

 

公司所属各单位工会:

        为着力提高女职工参与先进生产力、先进文化发展的实际能力,引导和促进广大女职工树立新观念、学习新知识,掌握新技能,塑造新形象,使女职工队伍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,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,经公司工会研究决定,在全公司大力开展评选先进女职工活动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思想品德端正,遵章守纪,具有较强责任意识、敬业意识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、岗位立功、自学成才,在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、合理化建议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,并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2、在行业各种比赛中获得公司级以上优秀名次。
3、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。
二、评比办法
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制定办法,在评比表彰的基础上,于12月15日前将《先进女职工推荐登记表》及典型材料(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)通过电子邮件报公司工会(邮箱地址:4gs-qd-gh@163.com),另将加盖公章的《先进女职工推荐登记表》再以传真的形式进行上报。公司工会将根据工作成绩和事迹材料,对选树的先进女职工予以通报表彰。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OO七年十一月九日
 
(发布人:gh)
本文评论:
暂无评论内容。
请发表评论:  
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,尊重网上道德,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。
2.本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。 您所发表的言论,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。
3.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。